〔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馬政府正尋求與他國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除已與新加坡接觸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消息人士透露,下一波可望與台灣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的國家,包括紐西蘭、菲律賓與馬來西亞,而台灣與新加坡簽署的經濟合作協議模式,極可能做為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的標準模式。

不過,外界更關注的是,中國對台灣與他國洽簽FTA,是否會畫下紅線範圍,將對象限縮在僅與中國已簽署FTA的國家或地區。進一步檢視,台灣已洽談及未來將洽談FTA的新加坡與紐西蘭,都是已與中國簽署的國家,至於菲律賓與馬來西亞,雖未與中國簽訂FTA,但菲律賓、馬來西亞與中國同屬東協成員;在野黨多次主張,台灣應尋求與美日、歐盟等重要經貿夥伴洽簽FTA。

行政院則強調,台灣過去在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FTA時,許多國家的政府或企業部門因考量中國的可能反應,大多不願觸及與台灣洽簽FTA的議題,但兩岸洽簽ECFA後,此一情形已明顯改善,許多貿易夥伴對於與台灣洽簽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已轉趨正面。

儘管馬政府也將美、日、歐盟等國列為台灣尋求洽簽FTA的對象,但日本、美國、歐盟是台灣前四大貿易往來國家與地區,對於這些經貿大國,台灣與其洽簽FTA尚無明確的成果。

至於台灣與他國洽簽FTA的「進展」,知情人士指出,台灣正與新加坡洽簽類似FTA的協定,而紐西蘭、菲律賓與馬來西亞則可望成為台灣下一階段要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的國家。

高層指出,未來簽署協定的名稱並不重要,只要雙方都能接受就可以,台灣與新加坡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的「模式」,很可能做為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的標準模式。

政院表示,政府將以「多元接洽、逐一協商」的原則,推動與美、日、歐盟、東協、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洽簽經濟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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