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檢討「天然氣」價格計算公式,現行以「一年期」成本計算的方式,外界要求應該比照油價浮動,即時反應漲跌,中油委託台經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最近出爐,台經院建議,還是維持現行氣價計算公式,再做小幅微調修正就好。

  能源局專委陳茂陽說,原本台經院一度考慮將現行以一年期成本計算的方式,改採「半年期」海關進口價計算,不過後來評估認為,如此將造成漲跌幅過大。

『用日本前六個月的海關進口價錢,後來研究的結果,在日本是可以的,因為日本有很多是私人企業,但在台灣國情不大符合,結論是說,還是維持現有計價的公式,作一些小幅度微幅的修正。』

  能源局表示,天然氣價格政策是希望維持長期價格穩定,由於天然氣採購多以中長期契約價定價,所以要改採價格浮動有實際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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